劳动合同

时间:2024-02-23 15:37:50
劳动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劳动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合同 篇1

先生/女士:

您和我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现因**原因,本项目无意向与您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现提前一月书面通知您,请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你的工资结算到 年 月日。 特此通知!

最后,感谢你在职期间对项目所做的服务和贡献!

***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发出时间:

签收时间;

劳动合同 篇2

一、

当您签订合同时,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员会推荐的如下示范条款:

第 条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1、本条款签订合同时作为仲裁条款使用;

2、必须准确写明申请的仲裁机构名称及仲裁事项。

二、

如果您愿意将发生的纠纷提请仲裁,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员会向您推荐的如下示范协议:

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如下事项:

(争议的事项)

1、……

2、……

3、……

当事人:当事人:

地址:地址: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注:1、本协议供在争议发生前、后使用;

2、必须准确写明申请的仲裁机构名称及仲裁事项

示范仲裁补充协议

三、

如果您在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不明确,杭州仲裁委员会向您推荐如下仲裁补充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我们经过协商,愿就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合同第____条约定的仲裁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申请杭州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杭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当事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日期:日期:

注1、本补充协议供补充原合同条款、仲裁协议中的不明事项使用;

2、必须准确写明申请的仲裁机构名称及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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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保护吗?(法律)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有两种形式:(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始至终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劳动者仍留在原单位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在实践中,双方都会就工作内容、报酬、劳动纪律等进行口头约定,只是未采取法定的合同形式。合同法规定,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事实劳动关系也应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合同,但仍然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情形,就表明合同已经续延,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 篇4

我国《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当然,劳动合同也有自动延期的情况。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 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要求企业或员工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续约或者不续约。

至于书面通知一般是企业为了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作出的内部规定。劳动者和企业的合同到期后,若继续工作,则和企业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企业随时可以和您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同样劳动者也有上述权利。若企业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约,劳动者不可以向企业要求任何赔偿,因为订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双方之间依据自愿原则进行的,企业完成可以无任何理由不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明确表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您决定不与企业续签合同后,企业应该及时为劳动者办好离职的各种相关手续,若是由于企业的延误未为劳动者办好相关手续造成您重新就业困难等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予以赔偿。

通过这篇文章的介绍,各位劳动者们是不是再也不敢轻易忽视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问题。如果与上一个用人单位不及时的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对自身以后的就业会有很大的影响。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终止执行,因本商城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XXX购物商城导购员。

三、工作时间(可以随自己安排)

四、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凡在本商城促销100元,将获酬劳5元。即销售酬劳为销售本金的5%。另加发名片100张将获酬劳50元,不限时间不限地点。每星期

六、星期天结算酬劳,可累积叠加到一定酬金再结。当销售额达到1万,除了拥有酬金外将奖励100元及本商城的礼物一份,当销售额达到10万,除了拥有酬金外将奖励三星GAA 4一台及在本商城购物享受6折优惠。销售越多,奖励越多。

五、乙方义务:

(1) 乙方有义务维护“XXX购物商城”品牌形象,不得恶意做出损害“XXX购物商城”的行为。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乙方在其网站内容上出现违法信息或者乙方在促销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且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3) 乙方应当严格保守从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规定的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六、乙方权利:

(1) 乙方成为甲方“XXX购物商城”体系中的一员,并享受甲方商城产品所带来的一切利益。

(2) 乙方有权优先得到甲方新产品的知情权。

(3) 乙方享有甲方所进行的网络活动或其它形式推广活动的参与权与宣传权。

七、合同解除: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商城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商城利益的行为,并追究法律责任。 本商城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宣布解散。

八、法律效力: 本合同工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招聘将不收任何押金,期满双方继续签约。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以上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 甲方:XXX购物商城 乙方: 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 : 联系方式:电话:: 合同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____(聘方)聘请____(受聘方)为外籍工作人员(或____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为__年(学校可按学期、学年定),自__年__月__日到职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离聘之日止。

第二条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应按时、按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聘方应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聘方应予采纳。双方应积极合 作。

第三条 中国政,府法定的工作日为: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时(教师按周课时填写)。

第四条 聘方每月付给受聘方工资人民币____元,并按附件规定提供各项生活待遇。

第五条 受聘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 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断合同,必须在离华前一个月向聘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仍应照常进行工作。聘方 自同意之日起的两周后,停发工资,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的有关生活待遇,回国的一切费用自理。

受聘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工资照发,但受聘方应在此期间内安排回国。聘方负担受聘方及其家属在中国 境内的旅费,国际旅费自理。

对渎职的受聘方,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受聘方回国。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旅费,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第七条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两个月后仍不能继续工作,聘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受聘方的健康状况,于一个月内安排其 回国。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飞机票和负担按规定限量的行李托运费。

第八条 本合同自聘期开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长聘期,均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签延聘合同。延聘合同 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延聘期内继续有效。双方均未提出延长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长聘期时,本合同期满即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盖章)

受聘方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 篇7

学生在校学生到企业,基本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学校安排的教学实习:

就是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到企业实习,如果通过实习,就可以得到学分。比如法学院学生大二大三的时候安排的暑期实习,就属于这一类。这种实习不形成劳动关系,所以双方不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用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对于风险较高的实习岗位,企业最好给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

2、课余的勤工俭学:

比如假期工、小时工、商场促销等,学生从事勤工俭学的目的基本上是为了赚些零花钱或者贴补家用,和企业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下属于劳务关系,无需签订书面合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当然,商保适当的买一些还是比较稳妥。

3、毕业生实习:

这一点之前并没有引起业界注意,大家普遍认为不构成劳动关系。但是20xx年第6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里刊登的《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里的论述表现了不同的声音:“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毕业生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存在争议的,关键看当地裁判机构的实践做法。在招用时,还是尽量完善手续,比如签“三方”+实习协议,然后购买适当的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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